一、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工作概要
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成立于1984年,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委托管理和开展乐器行业标准化工作,已会同中国乐器协会各分会、生产企业、科研、质检、院校和商业等有关单位制定各级各类标准61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58项,强制性标准1项、推荐性标准60项,并根据《标准法》的有关规定,对乐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进行定期修订和复审。
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制定现行的各级、各类60余项标准,是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程序”为指导方针,是以指导生产、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满足消费者对其功能需求、解决质量投诉和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的技术依据和检验依据为基本原则的,同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对我国乐器以出口为主导产品的标准进行制定或修订。
二、2008年标准化工作总结
(1)完成列入2008年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008年,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与各有关标准起草单位,及相关乐器生产企业共同完成了《中提琴》、《中提琴弓》、《低音提琴》、《低音提琴弓》、《电子鼓通用技术条件》、《MIDI键盘通用技术条件》等6项行业标准和《乐器分类》、《乐器产品使用说明》、《十二平均律的频率与音分的计算》等3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审定、形成报批稿等各项程序,最终分别上报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审批,并准备发布实施,顺利完成2008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
(2)组建成立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指导下,经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中国乐器协会等单位历时一年的紧张筹建,2008年7月18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以国标委[2008]073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于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国家标准委、中轻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届全体委员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标委会成立大会后,首任委员正式履行职责,对列入2008年制修订项目计划的《乐器分类》、《乐器产品使用说明》、《十二平均律的频率与音分的计算》等3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审定,并一致通过,形成报批文件。
成立后的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主要负责乐器产品领域(不含乐器维修、保养等服务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第一届标委会组成人员共40人,基本涵盖各大类乐器主要生产企业的相关技术人员,同时吸收乐器协会、标准化中心、乐器科研单位和检测部门、相关音乐院校的技术专家等共同组成委员会。乐器标委会的成立对于建立和完善乐器标准化体系,加快国家标准制修订进度,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提高乐器国家标准的质量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08~09年度已立项国家标准计划进入起草阶段
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根据乐器行业发展现状和现实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安排,提出08~09年度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计划,其中《钢琴用毡》、《钢琴弦轴板》两项国家标准计划现已经国家标准委批复同意立项,进入相关标准文件的起草阶段,待形成标准草案后,将另行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三、2009年标准化中心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