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于上周宣告“尘埃落定”的广州K厅版权收费问题,昨日再起波澜。羊城40多家大型KTV经营场所,因质疑收费标准、收费单位资质,集体决定拒绝补缴2007年的版权费。(《羊城晚报》)
K厅版权收费标准是个令人挠头的话题。国家版权局公告的12元/天/包房是上限标准,12元以内可以像街市买菜一样侃价,并且年年价不同,都要利益各方重新厮杀一番,定个新价。广州此次本来已砍到4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但老板们还是觉得过高———每年因此增加数十万元的成本,吃不消。
4元的标准高不高?在商言商,缴费的自然希望投入越低越好,利润空间越高越妙;而收费的则希望标准能无限接近上限,这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作为普通消费者,咱们算不清老板这笔账。但是,吃惯免费大餐的老板们,觉悟还真不能算低:“版权费我们一定会交,因为这是对作者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尊重。但是在各种收费质疑没有获得解答之前,我们是不会交的。”
说到点子上了,版权费是为了保护作者和相关权利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又能分得几杯羹?版权费是块巨大的蛋糕。全国有12万家歌厅,如果每家每年因此增加数十万元的成本,那么,全国一年的KTV版权费可达上百亿元。有关部门将按照版权费的20%-40%提取的管理费用,即使以20%计算,也是个天文数字。然而,在这块诱人的蛋糕里,却未见明确应该给词曲作者等版权人多少版权费。况且,包房内哪些歌点击率高、哪些歌根本没有人唱,有关方面如何得知,又如何给词曲作者分配版权费呢?如果分配不公,又如何能够达成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的初衷?
如此看来,严肃的KTV版权收费在先被整成了街市量贩版后,如今又升级到了侦探小说版。交多少、交给谁、怎么交、怎么分配……个个问题扑朔迷离,何时才会公开透明、真相大白?不但老板们、作者们想知道,我们这些受要挟要被转嫁成本的消费者,也很想知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