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JXZD[2008]082-1(YSZX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社会字[2005]15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江西艺术中心基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江西艺术中心建设地址位于南昌市京东开发区城东新区南京东路南侧,高新大道西侧地块。
2.2江西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48720平方米。其中:美术馆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综合排练场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剧院(1500座观众席)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音乐厅(1000座观众席)建筑面积5470平方米及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和必要的配套辅助设施、电影城和演职员公寓等。
2.3计划工期:2009年5月1日~2009年8月30日
2.4招标范围: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栅顶和舞台幕布,以及所有货物的配合设计、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配合、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和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以及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剧院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单体安装造价在贰仟万元以上),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或者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5)购买招标文件时通过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从2008年11月11日起至2008年11月17日每天(公休日除外)9:00~11:00及14:30~16: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南昌市京东开发区城东新区南京东路南侧,高新大道西侧江西艺术中心项目工地接受报名,逾期报名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