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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舞王俱乐部9·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三)

2008/9/27/11:03 来源:文化传播网

    相关调查

  舞王俱乐部系“三无”场所

  涉嫌提供陪酒吸毒服务有国家工作人员参股

    据了解,舞王俱乐部在深圳市龙岗区经营多年,且名气响亮,去年9月从旧址龙坪路搬到了龙东社区三和市场的新址后,生意更加火爆,来这里娱乐的年轻人常常爆满。在龙岗街道,爱玩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不知道舞王俱乐部的。

    然而,这样一个地处深惠路繁华地段、远近知名的文化消费娱乐场所,在9·20特大火灾发生后,深圳公安、消防与工商等部门对其调查时却发现,该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一年多来,居然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且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

    在俱乐部当服务生的康凯说,俱乐部来消费的顾客比较杂,“有陪酒的坐台女,交点钱给俱乐部便可进来,每天晚上大约有20多个”。康凯透露,这些女孩白天休息,晚上才出来活动,有些是附近茶楼的,她们往往通过喝酒物色交易对象。

    “也有吸毒的,一般就是摇头丸、K粉等。”康凯说,这些吸毒仔有的躲在包厢里,有的则在大厅里公然吸食。

    警方初步调查,舞王俱乐部有两个股东,其中法人为王静,41岁,湖南人。另外一个股东是王静的前夫张伟,系深圳海关侦查分局民警,事发时张伟正在海口出差,涉嫌在舞王俱乐部有股份。

    据龙岗街道办知情人员介绍,王静在当地名声很响,很多事情她都能办到,属于女强人类型,此次她能逃过层层政府部门监管,足见她手段通天,至于她背后的事情,现在还不好说。

    他们为什么要去歌舞厅

    ——9·20悲剧中的文化反思

    9·20大火吞噬的44条生命中,多数都是从外地来到深圳打工的80后青年劳务工。有报道称,因龙岗打工族多,工友、老乡因为晚上无聊,就选择去舞王俱乐部这样的地方,由于那里的消费价格属于中档水平,他们可以接受。甚至因为不要门票,如果在大厅不占座位的话,就可以不花钱到里面消遣,随着音乐疯狂摇摆。一些青年学生也常去舞王“HAPPY”。

    据了解,舞王俱乐部附近不足1000米处,就有龙岗街道文体服务中心、体育馆、龙岗会堂,以及社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文化中心,劳务工只需花5元钱就可以看电影。此外,龙岗每年还举办劳务工文艺竞赛、外来青工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作为在全区建成全市首家大型劳务工图书馆,以及全市首家劳务工维权服务中心的龙岗,对劳务工的文化需求不可不谓关照,那么,为什么这些劳务工不领情,不去这些早已虚席以待的文化设施“享受公民的文化权利”?

    究其原因,除了青年劳务工自身的兴趣缺失外,恐怕与深圳本身的城市文化特点不无关系。作为独特的移民城市,深圳外来流动人口已经超过1000万。有人认为,如果一个城市里长期生活的绝大多数人口是流动的,这些人对这个城市没有认同感,没有“根”的感觉,那么这个城市的心态一定是浮躁的。许多劳务工在业余时间不去图书馆而是选择去歌厅蹦迪发泄,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除此之外,相关文化部门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有更进一步的措施出台,来为广大劳务工群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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