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所有行业-资讯中心-企业管理-商务指南-展会-访谈-行业研究-博客-慧聪吧-找供应-找求购-免费注册-立即登录-加入买卖通-即时沟通-站点地图

福州两家KTV歌厅缴交卡拉OK版权费

2008/9/26/08:37 来源:海峡都市报

   备受关注的卡拉OK著作权收费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而在观望了许久之后,我省终于有KTV企业缴费了。记者从近日由文化部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共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全国共有5家KTV企业获得首批颁发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其中就有福建欢唱。此外,福州米乐星娱乐有限公司也已于本月中旬跟进,补缴了2007年至2008年两年的著作权使用费。但除了这两家外,我省的绝大多数KTV企业仍在观望。

    商家自己消化著作权费用

    据音集协有关人士介绍,从10月起,所有卡拉OK经营都须先获得著作权使用许可证,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展开。而只有缴纳了2007年至2008年两年著作权使用费的KTV企业,才可能获得此证。音集协此前发布的2008年全国各地区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公告,以“每天每终端”为收费标准,31个省、市、自治区的收费标准不一,其中最低的是贵州,为每天每包房8元,最高的是上海,为每天每包房11.1元,而福建每天每包房9.3元,为全国第七高。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仅有欢唱与米乐星缴纳了卡拉OK著作权费,更多的KTV企业仍在观望。

    记者昨日联系了欢唱,相关负责人不愿透露具体缴纳金额,仅称差不多是公布的收费标准一半左右。记者获悉,已缴纳了著作权使用费的KTV目前消费价格并未上调,商家称,尽量自己消化。

    音集协称,对在今年12月25日前缴清使用费的卡拉OK店家进行一定程度的折扣优惠。

    天合文化受托收费商家质疑其权威性

    记者还从业内获悉,文化部正在全国卡拉OK行业中全面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天合文化集团是该系统及相关服务功能的唯一运营服务商,同时,该集团也受音集协委托,进行音像作品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等相关工作。因而,不少KTV企业质疑其权威性。

    按照计划,我省已于今年8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陆续启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试点,明年年底基本完成系统建设,后年全面投入使用。记者了解到,这套系统装在点歌机上后,能监管卡拉OK场所的经营内容,禁止经营非法卡拉OK节目。除此以外,它还具备按歌曲播放次数收取版权费的功能,为版权收费提供技术支持。

我要评论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