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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企业涉嫌侵权被查 雷石、视翰受冤枉?

2008/7/4/08:39 来源:赛迪网

    “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北京雷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马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自己的愤怒。他的愤怒来自于一条新闻,一条跟雷石有关的负面新闻。

    6月23日,《京华时报》的新闻——《两卡拉OK系统商提供盗版歌被查》在网络上传播后,引起了卡拉OK系统提供商的注意,随后引发了轩然大波。

    原来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相关负责人向该报记者透露,6月20日,北京雷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复制、提供侵权歌库给卡拉OK经营场所,受到云南版权部门的查处。

    这条新闻很快也被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宏看到了,他和马杰一样,都觉得难以理解,表示自己是冤枉的。

    雷石、视翰到底侵权了吗?他们在销售自己的VOD点播系统时搭售了没有版权的歌曲,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所以才被查处。就这样一个谁是谁非很明显的案例,作为当事人的雷石、视翰却觉得自己有隐情,他们自认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雷石、视翰是冤枉的吗

    在北京雷石、北京视翰6月25日写给音集协的联名函件里,记者看到有这样的语句:在音集协取得(KTV版权收费)以上(钱柜交纳了2000万元的版权费)收获时,我们也意识到作为为卡拉OK用户提供设备和维护的厂商所存在的问题。从这个函中明显看到,雷石、视翰没有办法否认自己的侵权问题。

    王宏告诉记者,VOD(VideoOnDemand——视频点播)系统厂家在为用户提供设备和维护的初期,确实存在着为搭建卡拉OK用户的经营平台使用了一些VOD厂家没有复制权的歌曲,并形成了一个基础歌库的情况,“后来无论用户如何去改动这个歌库,基础工作毕竟是VOD厂家做的,因此我们也意识到会出现涉及法律的问题”。

    马杰告诉记者,雷石作为行业里排名比较靠前的VOD系统提供商,对于版权问题一直表现出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我们找了很多人,包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2007年1月1日,全国的KTV开始按照每个包房每天12元标准收取版权费,当时我们还提出,作为VOD厂家应该怎么交纳复制费的问题。“但是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交,交给谁,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马杰这样认为。

    据马杰介绍,自2008年5月28日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的音集协成立,雷石公司一直跟其保持接触,询问复制费的相关收取办法。但是马杰和王宏的说法一样,“我们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王宏告诉记者,在音集协尚在筹备阶段的时候,就有企业提出要联合VOD厂家来参与版权费的收取,也有一些VOD厂家组织了用户集中交纳,“但是效果都不理想”。而在浙江、福建地区做KTV管理超过10年的经理人杨先生告诉记者,要让VOD厂家协助收取KTV的版权费是不实际的。杨先生认为,如果这样做,“那以后用户谁会再向同行介绍这个厂家的产品”?

    雷石和视翰认为自己还是积极配合音集协的工作的。在音集协将版权费的收取授权给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的时候,王宏表示,视翰积极地配合天合安装收费的监控终端。目前已经安装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达到500个终端,我们就占了188个。而马杰甚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天合所研发推广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测试报告,“这个报告是我们帮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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