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迎奥运窗口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窗口行业服务质量,以优异的技能水平迎接2008年奥运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首都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在北京奥运培训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07年8月-2008年4月举办“北京迎奥运窗口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北京迎奥运窗口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二、指导思想
以“技能北京迎奥运”为主题,以“迎奥运、比技能、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动员口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首都窗口行业职工全面参与奥运技能培训、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就业准入职业持证上岗率、全面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将首都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推向新高潮。
三、工作目标
通过竞赛,实现首都窗口行业职工参与率达85%;竞赛职业实现全员持证上岗率90%,提高首都窗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率。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以举办企业(院校)级竞赛为主,地区(系统)级、市级二类竞赛、全国竞赛北京地区选拔赛等赛事一并列入本年度北京迎奥运窗口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一)企业、院校同职业竞赛人数满30人的,具备举办企业(院校)级竞赛的资格。
(二)对辖区内不具备参加竞赛规定人数的企业、院校及其他无法参加比赛人员,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其参加企业(院校)级竞赛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属行业及行业协会可视情况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
五、组织实施
本次竞赛活动在北京奥运培训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竞赛办公室。首都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马润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任竞赛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劳动宣传教育中心及市属相关协会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六、竞赛工种
竞赛工种以首都窗口行业,国家和北京市就业准入职业(工种)为主,各组办单位也可按照企业、院校的实际需求,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里自行选定竞赛工种。
具体竞赛工种为:家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汽车修理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音响调音员、汽车驾驶员、营业员、推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家用电子产品(家用视频、音响、家用制冷、电热器、电动器)维修工、养老护理员、秘书、公关员、钟表维修工。